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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2 16:54
108年度住宅補貼於7月22日至8月30日止受理申請。
工會
108年度住宅補貼於7月22日至8月30日止受理申請。
108年度住宅補貼於7月22日至8月30日止受理申請。(申請書將於7月22日上午9時開放下載)符合資格者,可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電話: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單位連結,本署諮詢專線:(02)2192-0600專人接聽將於7月10日至9月9日值機。。
房屋所有權人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享有稅賦優惠:
(一)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
(二)承租人若確定接受租金補貼,房屋所有權人(且需為出租人)於109年5月申報108年度所得稅時,可享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元之免稅優惠。
(三)地價稅是否適用優惠稅率,將由地方政府評估狀況再決定是否配合住宅法第16條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利率。
內政部已訂定「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有需要的人可於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臺-法規與知識-契約書範本下載
財政部公股銀行的「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可與內政部的「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搭配使用。(財政部公股銀行青年安心成家每戶購屋優惠貸款資訊連結)。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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