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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15 18:01 勞動部【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助】(職業工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申請事項相關說明 工會

勞動部【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助】(職業工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申請事項相關說明
有關本次勞動部補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職業工會勞工生活補助方案」,工會已【主動】在4月20日~4月24日當周郵寄相關申請書及說明至初步符合申請資格之會員;會員收迄郵件日期約莫在4月27日至4月30日間,敬請留意。

※初步符合申請會員近1,000名,申請期間還請會員多加包容並配合工會的作業流程,讓整個紓困補助申請可以更加流暢有效率!!工會收到會員申請書資料後會盡快!!盡快!!盡快!!幫會員送出申請。

※審核後,符合申請條件者都可以領的到,不用擔心!

※會員可依【郵寄】或【親洽本會】辦理!!!

※建議您以用【掛號郵寄方式寄回為優先考量】;因親洽本會辦理在時效上也未必來的快速,收件資料乃包裹式統一上呈辦理,您可以節省您的時間,用【掛號郵寄方式寄回】即可。請使用下方工會已製作好工會版本的申請書,然後【先行填寫好申請書及黏貼帳戶帳號】以利辦理速度。

請依相關規定辦理-
【郵寄辦理(掛號寄回)】
★.檢附申請書一張;請會員填寫【申請人資料填寫欄】、【撥款方式】並於申請書上黏貼帳戶帳號之影本(帳戶一定要是會員本人之帳戶)。
※務必簽名蓋章、簽名蓋章、簽名蓋章!!!
※務必書寫工整、書寫工整、書寫工整!!!
請留意以下-
1.請特別留意是否已有向文化部或交通部申請之相關紓困補助,因為是不可重複申請。
2.請特別留意申請書填寫欄之第4項107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綜合所得稅課稅標準(40.8萬)部分,要請會員自行向稅捐稽徵處查詢。
★.為維持申請會員之撥款日一致性及撥款效率,請於5月22日前將申請書正本並黏貼帳戶帳號影本寄回工會,以利主管機關撥款進度。
請寄回:234新北市永和區民生路67巷29號-新北市旅遊服務人員職業工會(申請勞工生活補助)收
※本次紓困補助,因須配合後需資料審核及維持送件效率,【請勿將申請書寄至中和分會及各區服務處】!

【親洽辦理(請務必先行填寫完成申請書及黏貼帳戶帳號影本)】
★.檢附申請書一張;請會員先行填寫好【申請人資料填寫欄】、【撥款方式】並於申請書上黏貼帳戶帳號之影本(帳戶一定要是會員本人之帳戶)。
※務必簽名蓋章、簽名蓋章、簽名蓋章!!!
※務必書寫工整、書寫工整、書寫工整!!!
請留意以下-
1.請特別留意是否已有向文化部或交通部申請之相關紓困補助,因為是不可重複申請。
2.請特別留意申請書填寫欄之第4項107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綜合所得稅課稅標準(40.8萬)部分,要請會員自行向稅捐稽徵處查詢。
★.為維持申請會員之撥款日一致性及撥款效率,請於5月22日前將申請書正本並黏妥帳號影本繳回至工會,以利主管機關撥款進度。
收件地址:新北市永和區民生路67巷29號
※本次紓困補助,因須配合後需資料審核及維持送件效率,【請勿將申請書送至中和分會及各區服務處】!

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助【申請書】-新北市旅遊服務人員職業工會

勞保局申辦流程圖+(預告版)

提供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相關說明


※本次紓困補助案經主管機關及各工會組織團體努力得來,希望可以在受疫情影響下之勞工能夠有些許補助;因此在相關申請上請會員能多加配合工會,讓紓困補助申請案流程更順暢。

本次申請工會將【主動寄發申請書】給予初步符合申請資格之本會會員,會員可將收到信件之【申請書填寫完並檢附相關資料】後,以【掛號郵寄方式寄回】,以節省會員申請時間;由於申請人數眾多,工會會先利用這幾天的時間先執行製作申請書及寄發作業,以利整體後續作業加快,建請用【郵寄掛號方式寄回】,盡量避免親自繳回;審核後,符合申請條件者都可以領的到,不用擔心!
※申請書及相關注意事項以上傳工會網站內最新消息,請仔細詳閱之。
※本會會員請以工會網站內之申請書及本會寄發之申請書使用(因為工會已經打後工會要填寫的相關部分,這樣子才會比較快啊!!※請不要用別的版本,這樣後續作業會花很多時間,拜託!!拜託!!)

一、申請注意事項
(一)填寫申請書時,請逐項以正楷確實填寫基本資料、通訊地址(同戶籍地址免填)、電話及帳號(請填寫正確以免無法入帳);並備妥存摺封面影本,做為審核、聯絡、通知及匯款之用。
(二)如有債務問題,無法提供金融機構帳戶以匯入補貼款項者,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或向職業工會釋明原因後,由職業工會另函請勞保局以發給支票之方式處理,惟個案所需作業時間較長,請見諒。
(三)符合申請條件,但有積欠勞工保險保費者,不會影響申請生活補貼之權益。
二、申請常見之問答
問題一:曾於職業工會加保,惟現已停保或退保者,於109年4月1日(含)以後再由職業工會加保,可否申請本生活補貼?
答:不可以。本生活補貼申請人須於109年3月31日已在保,且申請時仍於職業工會加保中。
問題二:申請本生活補貼應向哪個單位辦理?
答:符合申請資格條件者,須向其所屬職業工會辦理申請手續。
問題三:何時可申請本生活補貼?受理截止日為何?
答:自公告日起至109年5月22日止,親洽或郵寄至所屬職業工會辦理,郵寄者以原郵寄之郵戳為準。
問題四:申請本生活補貼需時多久才會收到?
答:職業工會收受申請書件後,批送勞保局辦理,經審查通過者,將儘速依申請人帳戶匯入補貼款項,並列冊通知職業工會。審查未通過者,將另函通知申請人並副知職業工會。
問題五:本生活補貼之諮詢專線為何?
答:勞保局已設置02-23961266分機5555諮詢專線;亦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勞保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協助專區」(https://www.bli.gov.tw/),查詢相關資訊。
問題六:僅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之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可否申請紓困生活補貼?
答:可以。只要符合申請資格條件,均可申請紓困生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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