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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9 08:57 |
【更新】110年「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勞工保險投保在職業工會的勞工)※截止日:8月9日【一律採網路線上辦理,請勿前往工會辦理】※如已申請並核付者請勿再重複登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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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110年「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勞工保險投保在職業工會的勞工)※截止日:8月9日【一律採網路線上辦理,請勿前往工會辦理】※如已申請並核付者請勿再重複登錄。
一、適用對象: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中華民國發給永久居留證之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且符合下列各款情形者: (一)由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 (二)110年4月30日已參加勞工保險。 (三)108年或109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新臺幣40萬8千元。 (四)未請領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二、補貼金額: 符合勞工生活補貼資格條件者,依下列基準發給: (一)110年4月份月投保薪資未超過24,000元之勞工,每人補貼新臺幣3萬元。 (二)110年4月份月投保薪資超過24,000元(即月投保薪資等級在25,200元以上)之勞工,每人補貼新臺幣l萬元。 三、核發流程: 補助從簡、核發從速原則,且為防疫避免群聚,已有帳戶者應直接入帳,新增對象亦應簡化審查流程。故經勞保局審核符合110年勞工生活補貼資格者,依下列方式核發: (一)109年曾請領本項補貼者,勞保局將依原留帳戶或地址逕予核發(以匯款方式者依同一帳戶匯入;以支票方式者寄原留地址),無需提出申請。 【請先去查詢自己帳戶後,如未入帳,再電洽02-23961266#5555、1955】 (二)109年未請領本項補貼者,請於110年6月7日至110年8月9日期間,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以「健保卡號+戶口名簿戶號(免插卡)」或「自然人憑證(需插卡)」線上登錄本人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並請務必正確填列相關資料,避免匯款失敗延遲入帳時間。 操作影片說明 110年8月9日前未完成登錄者將不予核發。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防疫期間請注意保持社交距離。(一律採網路線上辦理,請勿前往職業工會辦理) (二)申請生活補貼違反「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相關規定者,應不予發給;已發給者,申請人應返還補貼。 五、諮詢專線:02-23961266分機5555。 【一律採網路線上辦理,請勿前往職業工會辦理】 申請連結→ 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
核付流程圖 110年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表格※若您無法使用網路系統操作,請將表格填寫完,附上相關資料,寄送至勞保局。
※因勞工保險局尚未通知本會不符合申請會員之名單及事由,如未收到撥款請電洽勞工保險局查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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